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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人在认购/申购本基金时选择前端费用方式的,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2)投资人在认购/申购本基金时选择后端费用方式的,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加上后端认购/申购费用之和之后的余额。
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后端认购/申购费用 = 赎回份额×认购/申购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该部份额对应的后端认购/申购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后端认购/申购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1:假定某投资人在T日赎回其持有的前端费用类别下的基金份额10,000份,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元,则投资人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额=10,000×1.2=12,000元;
赎回费用=12,000×0.3%=36元;
赎回金额=12,000-36=11,964元;
例2:假定某投资人选择以后端收费方式申请申购,经确认,获得后端费用类别下的基金份额20,000份,申购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元。1年后该投资人申请赎回10,000份,赎回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值为1.5元,该笔赎回扣除的赎回费用、后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额=10,000×1.5=15,000元;
赎回费用=15,000×0.3%=45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2×1.5%=180元;
赎回金额=15,000-45-180=14,7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