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房子的事情一直都是个“全民话题”,就在3月1日公布的新“国五条”细则中,国家明确了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网上,就有很多网友在转发一些避掉这个“20%”个税的方法。这些避税方法是真有效呢,还只是个段子?本报记者邀请了资深律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建民和资深民间房产专家“大老哥”程伟明,进行了专门的分析。 传闻一:假离婚假结婚 微博: 新国五条的避税方法: 第一步,上家离婚,准备出售的房产归于上家男;第二步,下家离婚,房产归于下家男(如果有房产的话);第三步,上家男携房产和下家女结婚,房产共有;第四步,上家男和下家女离婚,房产归下家女;第五步,各自复婚! 解析: 网传的所谓的避税办法更多的是玩笑成分,不靠谱,离婚这么做的是很少见。 就这种通过婚姻重组避税的办法而言,因为没有涉及房屋买卖,所以事实上不存在避税的问题。 理论上而言,这一方法可行。 但要注意:事实上,中国没有“假离婚”这一说法,因为我们是“婚姻自由”原则,所以经过法院判决或者民政局登记离婚,就是合法的离婚,不管你真实意图是什么。 所以这一方案存在风险,离了婚,一方不愿意复婚,另一方将面临人财两空的境地。可以说,这样的案例时有发生。 传闻二:制造假官司 微博: 【为了避税,离婚什么的弱爆了】看这个!不但避税而且无视限购。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一分钱税没有! 解析: 这种办法首先涉嫌伪造证据欺骗法院,通过诉讼手段避税,具有极大的法律风险,是虚假诉讼,已经触犯《刑法》第307条第2款,进班房。 刑法307条第2款规定说,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当然,即使这样的虚假诉讼未被法院察觉,能把诉讼流程走下去,最后的结局也不能如愿——抵押房产后,借款人到期后无力偿还,法院不是判决把抵押的房子给债权人,而是先通过法院拍卖,再把拍卖所得交还给债权人。 这么说,买房人绕了一大圈,最后还是把现金拿回来了,房子是拿不到的。 传闻三:做低总价 微博: 房子连带家具、装修、家用电器一起卖。100万买来的房子,涨到150万了,那么房子我们101万卖掉,成交后缴纳2000元税费。其余的49万,签个合同卖家具。一个床买10万,一个柜子买8万,这才发现,原来达芬奇的家具没那么贵啊。 解析: 这种方法通过同时签一份卖房合同、一份卖房内家具合同的办法避税似乎高明,但100万买来的房子,涨到150万了,却101万卖掉,“此地无银三百两”,也太明显了。一旦形成纠纷,将会真相毕露。况且,税务征收部门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交易,将指定第三方重新评估价格,按照评估价来征税,显然达不到避税目的。 通过“赠与”的方式,可以达到避税的效果: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且为卖方家庭唯一住房,可以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只要缴纳3%的契税。 征收20%的二手房交易税,其实不是一个新政策,早在2007年就已经执行。因为是地方税,所以出于各种考虑,地方上往往按照最低的税率执行,这次强调了要“严格执行”。因为目前杭州还没有推出具体细则,只有等待地方细则这只“靴子”落地,才能进行更详细的分析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