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自然人:
(1)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
(2)具备金融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
(3)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zui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4)综合评估≥70分(基本情况、投资经理、财务状况、诚信状况);
(5)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金融期货交易的情形。
一般单位:
(1)申请开户时,前一交易日日终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
(2)指定下单人具备金融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
(3)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zui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4)具有参与金融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
(5)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金融期货交易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