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沈阳个人医疗保险
一是缴费标准低。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每人每年缴费40元;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455元;老年人每人每年缴费297元。;二是政府补助。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补助标准每人不低于40元;成年人补助标准每人不低于40元;老年人补助标准每人不低于198元。三是看病较方便。参保人员在住院时,除交纳起付标准和个人自付部分以外,其余费用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四是大病有保障。重点解决居民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的医疗费用支出。
沈阳个人医疗保险
二、那些居民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男46周岁以上、女36周岁以上,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且未参加养老保险的非从业城镇居民;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男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未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老年居民;以上三种类型包含低保人员、低保边缘户人员、非低保或非低保边缘户的二级以上重度伤残人员; 4、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劳动年龄段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从业低保人员、低保边缘户人员、未就业的非低保或非低保边缘户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 5、户籍从外地迁入本市并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
沈阳个人医疗保险
三、如何办理参保?
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由所在街道和社区于每年11月30日前,统一组织和办理.
第一步 符合参保的居民,应向所在社区申请办理参保,并按要求填写《居民参保登记表》,须提供《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人员、低保边缘户人员和重度残疾(二级以上)人员还须提供《沈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沈阳市城市居民低保边缘户生活补助金领取证》、《中华人员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第二步 社区对参保人员进行初审、登记,采集参保人信息,由社区统一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申报核定手续: 第三步 居民将保险费交纳到所在街道,同时街道社区将缴费凭证发放到缴费人手中; 第四步 街道将保险费归集后存入街道开户银行账户,并由街道开户银行账户转存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专户; 第五步 由社区将医保IC卡、就医手册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
沈阳个人医疗保险
四、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及享受待遇情况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一览表 单位:元
参保对象
参保类别
筹资合计
其中
待遇
个人应缴
政府补助
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
非在校居民
80
40
40
年最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10万元
低保户
80
8
72
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
80
8
72
低保边缘户
80
37
43
从外地迁入本市并符合参保条件
80
40
40
享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成年人
男满46周岁、女满36周岁以上无社会保险的非从业居民
495
455
40
年最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3.2万元
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
495
50
445
低保户
495
50
445
低保边缘户
495
228
267
从外地迁入本市并符合参保条件
495
495
0
享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老年人
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无社会保险的老年人
495
297
198
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
495
50
445
低保户
495
50
445
低保边缘户
495
228
267
从外地迁入本市并符合参保条件
495
495
0
五、城镇居民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还须交纳什么费用?
城镇居民除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外,还须缴纳医保IC卡、就医手册共计14.5元,由街道负责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收缴。 居民在转换身份时(主要指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就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IC卡、就医手册不需要更换,可继续使用。 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可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由街道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收缴,以外伤害保险每人缴纳20元/年,政府不予补助。 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须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元,政府不予补助。
沈阳个人医疗保险
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缴费时限上有什么规定缴费后从什么时间开始享受待遇?
城镇居民按年办理参保登记、缴费业务。于每年的10月30日前统一办理申请手续;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办理医保费缴纳业务。自参保缴费的次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在下一个参保年度末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再次缴费按重新参保办理,并设立待遇等待期6个月。 本办法实施前已具有本市户籍并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未在2007年11月30日之前按本办法参保缴费的,以及本办法实施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本市并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参保缴费后,其待遇为6个月。
七、户籍从外地迁入本市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如何参保。
本办法实施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本市并符合参保条件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除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同时提供原户籍地社会保险部门开具的不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证明。 在异地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不属于本办法的参保范围。
沈阳个人医疗保险
八、参保人员一旦得病住院,应当如何就医?
参保人员在就医时必须持本人医保IC卡和就医手册,并在住院时将本人的医保IC卡和就医手册交到住院处(出院结算完毕后取回),并缴纳一定数额的住院押金。因医保IC卡、就医手册丢失或急诊抢救没有携带等原因无法出示医保IC卡、就医手册的、需向接诊医生和住院处说明情况,并在三日内将医保IC卡、就医手册交到住院处并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
九、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要个人负担的费用“门槛费”(起付标准)和个人自付比例部分要用现金支付;需要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十、因急诊抢救未能持医保IC卡就医是否享受医保待遇?如何报销医药费?
因急诊抢救未能持卡就医所发生的费用,按政策规定可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医药费报销应由参保人员本人或家属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未持卡就医情况说明、住院病志复印件、住院收据原件、费用明细及医保IC卡等相关材料到市医保中心报销;参保人员或家属还应提供在沈阳市内任一银行开户的银联卡卡号、姓名及开户行名称,市医保中心将报销款项转入所提供的银联卡卡内。
沈阳个人医疗保险
十一、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是多少?
成年人、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一览表
医疗等级
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以上支付比例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个人自付比例
一级()含社区
300
65%
35%
区属二级(含比照区二级)
400
60%
40%
市属二级(含比照市二级)
500
55%
45%
三级
800
45%
55%
特大型三级
1000
40%
60%
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医疗待遇一览表
医疗等级
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以上支付比例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个人自付比例
一级()含社区
100
80%
20%
区属二级(含比照区二级)
150
75%
25%
市属二级(含比照市二级)
200
70%
30%
三级
300
60%
40%
特大型三级
500
55%
45%
沈阳个人医疗保险
十二、参保人员在享受待遇方面还有那些特殊规定?
1、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院就诊住院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均按三级定点医院标准执行。 2、参保人员因患精神病、病毒性肝炎、浸润性肺结核、慢性纤维空洞性肺结核住院,不设立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自付比例不变。 3、参保人员因病在门诊、急诊抢救死亡的,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基金按50%比例支付,支付限额为1000元。 4、参保人员符合规定办理家庭病床的,可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区属二级以下定点医院)办理。其办理程序;病种范围及统筹基金结算标准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管理办法,个人自付比例按各等级医院规定标准执行。 5、参保人员(16周岁以下人员除外)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病多次住院的,从第二次住院起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递减15%,一年最多递减2次。 6、参保人员因患恶性肿瘤,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者,每年只需交一次“门槛费”(起付标准),统筹基金自付比例和个人自付比例不变。
十三、居民可到那些医院就医?是否允许转院?
城镇居民看病实行首诊制和转院制。也就是说,城镇居民(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除外)按规定首诊应选择市属二级以下定点医院,根据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可逐级转院。直接到三级以上定点医院就医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就医不设首诊医院,可在我市所有城镇居民定点医院范围内,任意选择就诊医院
沈阳个人医疗保险
十四、门诊看病有没有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患有以下两种疾病可享受规定的门诊医疗保险待遇。(-)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仅限膀胱灌注);(二)尿毒症透析。具体办理程序;在指定医院进行申报、认定,每年参加一次复审。经认定合格后需持医保IC卡和《门诊规定病种证》在指定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予以限额报销。除上述两种门诊病种外的医疗费用,门诊就医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今后将逐步提高待遇,适当增加门诊规定病种。
十五、大额医疗保险有哪些待遇?
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还为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在校学生除外)建立大额医疗保险,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缴费标准每人38元/年,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时缴纳,政府不予补助。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缴费标准每人38元/年,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时缴纳,政府不予补助。超过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照《沈阳市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报销比例(60%)给予赔付,年最高赔付限额为5万元。
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