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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意外险
国寿全家福保险
一张保单保全家,给爱你和你爱的人更多保护!选择国寿全家福保险,全家人共享中国人寿无微不至的保护,让您生活更安逸更舒心!
一张保单,全家受益通过投保,您可以使全家每名成员均拥有意外、伤残及住院医疗的全面保障。
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而身故、失踪,我们将支付死亡保障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伤残,我们将按规定给付残疾保险金。
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在人均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按8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投保范围家庭成员年龄在1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的,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家庭成员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可作为投保人。
缴费方式投保人须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
中国人寿保险意外险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24时止。 保障 被保险人因意外死亡、失踪 死亡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 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住院诊疗 (实际所花费金额-100)x 80% 国寿个人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现如今,自助游成为越来越多朋友的选择。我的行程我做主,我的视野我决定。但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难免碰上一些措手不及的突发情况。行家都会在自己的行囊中备上一份保险。国寿个人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特别适合自主个性的您。
医疗补偿金如果遭受意外或因急重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疗就医,所支出的符合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我们将在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按按实际支出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险金一旦在旅程中遭遇不幸,可以获得一笔资金,保障您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
丧葬补偿金被保险人身故后的处理及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也可以在合同规定范围内获得补偿。
投保范围凡出生满180日以上,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适合旅行的中国公民及外国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费保险费根据具体条款的约定保险费率确定。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一经确定,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保障 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 死亡保险金=意外保险金额
中国人寿保险意外险丧葬保险金 死亡后的死亡处理及遗体遣返所实际支出的费用(在丧葬保险金额范围内) 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死亡保险金=意外保险金额 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 残疾保险金=意外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意外伤害住院治疗 在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扣除一定金额的免赔额后,将其余额按一定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门诊治疗者以15日为限;住院治疗者至出院之日止,但最长以90日为限) 注:本公司所负各项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当本公司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某项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安达意外
您可知道,我国每天有286人因交通意外事故死亡,1354人受伤?出门在外,安全第一。有没有办法可以一次获得乘坐所有交通工具的安全保障呢?让安达给您贴身保护!
一次购买,全年有效一次购买安达,全年365天,不论您是乘坐飞机,火车,汽车,轮船还是地铁,无论来回多少趟,只要您以乘客身份购票乘坐合法运营的交通工具,从始发至抵达期间,安达为您解除后顾之忧。
身故、残疾保险金如果您遭受交通意外,在意外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出现因事故导致的死亡或残疾,安达将根据合同赔付相应的保险金。
无赔款优惠当您无赔款续保的情况下,安达也会给您更加优惠的待遇。
投保范围乘坐汽车、火车、飞机、轮船等领有营运执照以运载旅客为目的的交通工具出行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以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中国人寿保险意外险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缴费方式保险费依据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计收,由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交清。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一经确定,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保障 可供选择的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汽车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火车(含地铁)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飞机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轮船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 身故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身故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 残疾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注: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人身意外伤害综合
世界每天都在改变,人生难免会碰上意外与不测。国寿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不仅为您提供意外保障,更为您准备了意外医疗的补偿!
身故保险金一旦遭遇不幸,我们将按照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障您家人的正常生活。
残疾保险金如果遭受意外,不幸残疾,我们将按照合同规定给付残疾保险金,帮助您和家人渡过难关。
中国人寿保险意外险
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中国人寿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我们将在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按80%比例给付您医疗保险金。
投保范围年龄在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生活、工作或劳动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缴费方式保险费根据具体条款的约定保险费率确定。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日24时止。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一经确定,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保障 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 死亡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死亡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 残疾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注:本公司所负以上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以上保险责任终止。
中国人寿保险意外险意外伤害住院治疗 意外医疗保险金=(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100元免赔额)×80% 注:本公司所负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的责任以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医疗保险金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