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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你提供的资料查询,你医疗保险连续参保11个月(2012年1月-2012年11月),按照规定,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参保满6个月不足12个月的,基本险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年。由于你2012年12月至今没有参加医疗保险,无法享受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额度。建议您尽快恢复参保,并申请特定门诊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病种,经批复,可享受每年25000元的特定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以减轻你的经济负担。另外,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视为重新参保,中断期间产生的医疗费不能享受报销待遇。 市内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以上,5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85%,住院医保待遇的计算:报销金额=(住院医疗费用—自费项目—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