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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有位员工于13年12月20号受伤,一直休息养伤,直到昨天评残结果下来了,他本人想终止劳动关系,我...
2023.09.28 07:21:19· yaojing871102 浏览10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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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五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如还有不清楚可以继续提问,谢谢!
2023.09.29 09:51:05 · 罗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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