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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若因疾病需住院治疗可以按规定报销,报销比例相对于东莞市内定点医院需相应降低。具体报销比例需视是否户籍地住院以及医院级别而定。省外没有东莞市定点联网医院,发生住院情况需先自行垫付费用,于出院后2个月内带齐相关资料到东莞市社保部门报销。 所需资料包括:1、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收费明细清单原件; 4、住院病历(入院记录部分)复印件; 5、出院小结复印件; 6、入院前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新社保卡并激活者不需提供此项);8、 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谢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