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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深交所于今日发布的关于“11超日债”终止上市的公告,该债券2014年5月30日终止上市。公告第四项中披露了“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事项进展”,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发布的《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超日太阳于2014年4月3日收到债权人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函,该公司以超日太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目前,超日太阳尚未收到上海一中院的裁定受理通知。我司作为超日债的受托管理人将与超日太阳等相关方尽快落实“11超日债”终止上市后托管、登记等事项的工作安排,继续密切关注可能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同时积极筹备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时发布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将继续依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尽职履责,督促超日太阳履行还本付息及信息披露义务,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