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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就你提出的问题回答如下:1、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担保机构保证担保,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国家建设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发的《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0】108号),担保机构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借款人应当将其本人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房屋依法向担保机构进行抵押反担保。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是依据《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并开具税务发票,请在贷款全部办理完结后,凭收费凭证换取正式发票。2、查询购买首套房的查询费,是产权市场处档案室收取的,具体情况可向产权管理部门咨询。3、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是根据还多少贷款取多少公积金,也就是,先还款后支取的原则计算提取额度的。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的余额偿还贷款,可以一年提取一次,也可以首月还款后申请按月划转还贷,也就是根据上月实际还贷金额,将公积金划转至还贷款存折。职工每月必须按照借款合同中规定的还款日期,保证还贷存折账户金额的充足。4、办理公积金按月划转还贷,要求公积金账户保存3个月以上的还款金额,是为了在单位变更、基数调整等情况下,单位不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而造成职工住房贷款的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