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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租赁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以下资料:1、温州市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2、本人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3、本人在本地办的银联卡4、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加复印件一份5、租金收款收据原件加复印件一份6、经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机构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加复印件一份7、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加复印件一份8、出租房的居住房屋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9、同居住的父母及子女等人户口簿和身份证横原件加复印件一份。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且不得超过按规定面积标准乘以市场平均租金价格计算的提取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的住房建筑面积按每户90平方米或人均30平方米以下进行控制,租金标准按当地的市场平均租金价格计算)如有疑问请咨询57757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