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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关注住房公积金主任信箱,现就您提的问题答复如下: 办理贷款的手续 1、借款人写一份书面借款申请报告。 2、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或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其他情况的由所在单位或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 4、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单位集资建房者应提供计划、土地、房改等部门的批准文件,购买房改房者还应提供《职工购房申请表》及《住房计价明细表》,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规划、土地、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二手房转让协议),(两份); 5、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担保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三份); 6、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二手房40%)的有效凭据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7、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两份); 8、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申请审批表(两份); 9、管理中心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材料齐备的借款申请应当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