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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成都已重新就业,建议您最好将您原在德阳工作期间参保缴费的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您现在就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新的就职单位为您办理社会保险(全险种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五种)接续手续并接续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免今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影响您的养老待遇。转移后,您原在德阳工作期间实际参保缴费年限和您在成都重新工作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当然,如果您不打算将您在德阳工作期间参保缴费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成都,也可将其停缴封存,待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将在成都工作期间的实际参保缴费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回德阳,与停缴封存的原在德阳工作期间实际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您的养老金待遇,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具体事宜,请您向原工作单位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也可直接与德阳市社会保险局(电话:0838-2505545 2507962)或我局养老保险科(电话:2511029)联系咨询(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长江东路10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大厅),他们均会按相关政策耐心为您解答。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2012年8月17日 [201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