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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在外地随子女居住,在外地的住院费用可以回德阳您本人参保的医疗保险机构按相关规定报销,只要是当地的任何一家定点医院均可任您选择。请保管好您在外地住院的出院证、住院清单明细及发票,并准备好您的银行帐户卡,子女所在地居委会出据的同其子女居住的证明信等相关手续就可报销;在外地所发生的门诊费用不能报销。请您链接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scdy.lss.gov.cn/查询医疗与工伤保险栏的更多项: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具体事宜,请您向德阳市医疗保险局结算支付科联系咨询(电话:0838-2511135 2505540 ),他们会按相关政策耐心为您解答和办理。祝您身体健康!祝您生活愉快! 2012年10月8日 [2012-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