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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规定参保人员只能在一个社保机构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只能有一个社会保障号,因此只能保留一份社会保险,当然将来只能享受一份社会养老金待遇。多个帐户在不同时间段发生的缴费,要及时转移,所以,如果您有了工作单位,建议您最好将您原来以个体身份参保缴费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两险)关系转移到您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您所就职的单位为您办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五险)参保缴费手续并为您接续缴纳相关社保费用。以免今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影响您的养老待遇。转移后,原来以个体身份参保缴的实际缴费年限和您现在就职单位工作期间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在您就业后,请持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关系协议及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到您原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手续,取消代扣要哪些证件等具体事宜请向您原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咨询,也向我局养老保险科(四川省德阳市长江东路10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大厅)联系咨询(电话:2511029)他们会按相关政策耐心为您解答。 祝您生活愉快!祝您工作顺利! 2012年11月22日 [201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