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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港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贷款实施细则》(贵政办[2010]82号)四十三条“贷款额度由委托人根据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资信程度和还款能力、抵押物变现能力综合审核,按借款人购房的价格、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造价予以确定”之规定,贷款额度的计算由您所购房屋的价值、是否还有其他贷款、公积金缴存情况、缴存额度、还款能力、资信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决定。因为您提供信息不齐全,资信程度如何、是否有连续半年以上按时足额缴交公积金、购房首付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还款能力等情况,所以不能确定您是否具备贷款资格并却确定最高贷款额度。 建议您持相关的购房材料到我中心信贷部门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到我中心咨询或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563382/4563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