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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广州购买了医保,但是上个月去北京期间手指肌腱被割断,在北京看急诊并做了手术,请问这种情况回广州...
2022.10.14 23:16:04· 斩庄 浏览13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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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令〔2012〕第80号)相关规定: 参保人员在境内异地安置、异地工作或者外出学习期间就医,以及在境内因公出差或者探亲、旅游期间急诊就医(急诊留观或急诊住院),在当地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本市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报销。在费用发生一年内,携带下述资料到市医保局各直属分局申请零星报销:1.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发票原件;2.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3.住院病历;4.申请报告;5.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何时到何地探亲/旅游证明;7医保(社保)卡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上述情形中,参保人在异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及其他不符合上述就医管理规范的医疗费用,本市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您所述因外伤导致就医,但受伤具体情况不明,是否符合零星报销,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前台咨询。感谢您的关注。
2022.10.14 23:49:28 · 昌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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