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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由投诉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载明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您所在用人单位没有和您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请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书面材料投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投诉后,将依法进行处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