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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7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及近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可到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按照我市现行贷款规定执行。 从2011年5月1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http://dggjj.dg.gov.cn/newsfile/2011-4-8/201148152701.asp?id=612&SmallClassID=11) 如有疑问,可到我中心贷款管理科或常平、塘厦、虎门三个办事处咨询(贷款管理科电话:22337076;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