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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我市现行贷款规定,购买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较低值作为计算可贷款额度的房屋总价。 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有两种办理方式:第一,先过户,取得新的房地产权证后,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完成房屋的抵押登记后,银行发放贷款。第二,公积金担保贷款,即借款人以房产作抵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前,由担保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受委托银行根据公积金中心审批结果及担保公司《担保函》先行发放贷款,后由担保公司完成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 你可自由选择任一方式办理。 如有疑问,可到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科、(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咨询(贷款管理科电话:22337076;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