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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作变动原因,从4月开始将在东莞工作,之前工作几年的公积金,社保,个税都是在广州交纳的。3月打算...
2019.10.07 22:07:08· battle 浏览27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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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若从广州转移到东莞缴存住房公积金,汇缴连续,没出现欠缴月份的情况,并提供广州市缴存的情况证明,符合“职工必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在东莞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根据我市现行贷款规定,申请商转公贷款对社保和纳税情况未作规定,职工必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有疑问,可到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科、(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咨询(贷款管理科电话:22337076;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2019.10.08 07:51:43 · 柏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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