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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前的贷款政策,在贷款申请前六个月应当连续正常汇缴公积金,补缴不算作正常汇缴。若您单位为您补缴了之前的公积金,且正常汇缴一个月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公积金网站或向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申请贷款复议,如果复议能够通过的,您可以贷款。复议资料:主贷人、配偶及其他参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相关的复议证明资料(例如:不连续六个月的情况需要提供:单位的补缴清册复印件1份、单位出具盖有公章或人事章的证明材料1份)。您可以直接到办理网点递交资料,申请公积金复议。复议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情况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62441200详细咨询。另:公积金基数调整是在每年7月进行的,基数调整时单位应当以职工上一个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职工的缴存基数重新计算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2011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1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