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1、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如有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2、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如有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3、由于上海市政府关于农业户口职工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没有改变,目前农业户口职工在政策上还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考虑到目前有部分农业户口职工也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也有购买商品房的实际需求,为了鼓励农业户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职工个人情况在操作上做一些使用上的变通,您可以在需要贷款的时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说明您的具体情况,看看有没有变通和松动的可能。如需帮助可拨打6244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