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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纯公积金贷款政策是“认贷款又认房”,如果一个家庭在本市办理购房贷款时没有贷款记录及至经本市房管部门认定名下无房则可以认定为首套房。外省市购房不纳入房屋套数认定范围。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如需贷款,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6244120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