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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央行建议进一步收紧对非欧盟银行监管
财新网 2017-04-10 09:44:00 阅读数 77 人/次
继去年11月欧盟建议在欧洲资产超过一定规模的海外银行机构要设立控股公司并由单独资本金支持后,欧央行近期进一步建议将海外银行机构的一级分行也纳入控股公司进行统一监管。

继去年11月欧盟建议在欧洲资产超过一定规模的海外银行机构要设立控股公司并由单独资本金支持后,欧央行近期进一步建议将海外银行机构的一级分行也纳入控股公司进行统一监管。

欧委会去年11月下旬发布的针对欧洲银行业改革的立法草案要求,来自欧盟范围之外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G-SIIs)或在欧盟范围内总资产超过300亿欧元的非欧盟机构,必须设立一个有独立的资本金支持的控股公司,从而在不需获得总部行额外支持的情况下,就能吸收较为显著的损失。

该要求与美国已在执行的美国境内非分行资产超过500亿美元的外国机构需设立控股公司的要求类似。

一份欧央行近日给欧盟成员国的文件显示,上述监管草案应进一步加强,在欧盟国家设立的独立的分行机构(不隶属于子行(法人银行))也应被纳入控股公司下,进行统一的资本金要求计算。

该份文件指出,目前,高盛、摩根大通、美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在欧盟范围内有显著活动是通过分行,而非子行进行的。这意味着此类机构在欧盟范围内持有的总体资本金水平较低,对金融稳定带来更大风险。

与此同时,欧央行还建议,控股公司的监管权归于控股公司下最大单个实体的监管者。现实中者通常会是欧央行。

总部位于布鲁塞尔的布勒哲尔研究所高级研究员Dirk Schoenmaker对财新记者表示,这意味着海外银行要在欧盟持有更多的本地流动性和资本金,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繁重的。

欧央行认为,此举是为了让监管草案更为完整,考虑到先前的草案规定可能引发监管套利,即海外银行机构将重要的交易放到分行,以减少用来计算控股公司所需资本金水平的资产规模。

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客座研究员维纶(Nicolas Veron)向财新记者指出,在刚刚离任的美联储负责监管的副主席Daniel Tarullo的推动下,美国已于2014年通过海外银行机构(FBO)设立统一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定,要求海外银行机构2016年7月前落实该规定。

“此类监管主要着眼于危机时的流动性资助,也是为了保证在银行出现问题的时,银行股本而非当地纳税人的钱能被用于提供支持。”他说。

3月底欧盟官员已就欧央行的该建议进行初步讨论,欧盟各国财长将于本周末对此进行进一步讨论。欧央行该建议受法国及一些金融业不强的欧盟小国欢迎,受英国和卢森堡等欧洲金融中心所在国反对。

(记者:王力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