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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资源原总裁叶丽宁回国投案 被诉私分2000万元
互联网 2017-06-29 12:21:00 阅读数 104 人/次

(原标题:北大资源集团原总裁叶丽宁回国投案,被诉与其他高管私分2000万元)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今天(6月29日)发布消息,外逃8年的红通人员、北大资源集团原总裁叶丽宁,6月22日从美国回国投案。

这是北京市今年以来成功追回的第4名列入中央追逃办台账的外逃人员,也是北京市、区监委成立以来首次从美加澳新等西方国家成功劝返的外逃人员。

叶丽宁,女,1965年生,1987年从北大法律系毕业后留校工作,北京北大资源集团原总裁,2009年8月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被立案侦查,后被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叶丽宁于立案前潜逃香港,先后逃往英国、美国,在境外多次变换身份,办理第三国身份藏匿境外。

北大资源集团是北京大学下属的校办企业,和北大方正、北大青鸟、北大未名并称为北大旗下的四大校企,其业务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开发领域,2004年6月之前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之后改为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经过侦查,对北大资源集团原总裁叶丽宁等6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一案进行查处。其中,叶丽宁和吕某因案发时不在境内,至今尚未归案,已被网上通缉。

据海淀区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04年间,北大资源集团一直处于负债运行的亏损状态。公司董事长巩运明、总裁叶丽宁、副总裁黄琴芳、副总裁张永祥、常务副董事长仇守银等6名高管和部分员工却每年分得巨额奖金,总额近2000万元。此举违反了《公司法》和北大有关校办企业发放利润的规定。

2013年,涉案的4位高管因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被一审法院判处1年6个月至2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4人上诉后,北京市一中院于2014年做出判决,维持原判。

北京市追逃办表示,叶丽宁外逃以后,立案机关继续对其开展追逃。在政策感召、亲情感化、法律威慑下,叶丽宁最终选择回国投案并退缴了全部赃款。市、区两级追逃办将继续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展现“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在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上力争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