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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三年)为基金分级运作期,丰利债A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于丰利债A的开放日接受申购赎回,丰利债B封闭运作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分级运作期内,丰利债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开放一次,每次开放两个工作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申购开放日,申购开放日的前一工作日为赎回开放日。申购开放日只可提交丰利债A的申购申请,赎回开放日只可提交丰利债A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 此外,鹏华丰利A的每次申购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丰利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丰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鹏华丰利债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鹏华丰利债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申购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