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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三种方式来认购。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通过网上现金和网下现金方式进行认购的,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通过网下股票方式进行认购的,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认购方式认购时间如何办理认购限额注意事项网上现金2010年7月27日 至 2010年7月29日 上午9:30-11:30 和 下午1:00-3:00与认购新股类似,只要您在资金账户中备足认购资金,通过券商网上交易系统即可进行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网下现金2010年7月1日至 2010年7月29日备足认购资金,持证券账户卡到代销券商柜台或鹏华直销中心办理。具体地址可参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通过代销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通过鹏华直销中心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30万份以上(含30万份),超过部分须为1万份的整数倍。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网下股票代销机构办理时间 (5个交易日): 2010年7月23日至 2010年7月29日鹏华直销中心办理时间:2010年7月29日投资者如果持有上证民企50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中的单只或多只,即可备足认购股票,通过销售机构网点办理认购手续。用以认购的股票名单具体参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通过代销券商认购的,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通过鹏华直销中心认购的,认购申报股数必须为100股的整数倍,单笔认购份额必须在500,000份(含500,000份)以上。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上证民营企业50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中未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注:具体认购程序和注意事项,请参阅鹏华上证民企50ETF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咨询本基金销售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