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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私募基金运作模式是什么?
2022.10.05 19:01:01· 股票低佣金 浏览12次
2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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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私募基金主要由信托公司和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负责运作,银行及证券公司予以协作。合同文本上,阳光私募基金的信托公司是发行人,由其负责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设计,并寻找投资顾问公司、托管资金银行、托管证券券商,并由其将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报当地银监局等监管部门备案。 在实际运作中,多由投资顾问公司负责发起,设计信托产品,在与托管银行协商后,寻找一家有业务往来的信托公司,利用其信托平台来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 投资者认购一般要经过以下过程。首先,仔细阅读信托基金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认同并无异议以后签署合同。需要注意的是,信托合同上汇款账户,与预留赎回资金回款账户应为同一账户。其次,签好合同之后,投资者去银行汇款,按规定填写对方账户名、对方开户行、汇款金额后,需在备注栏或汇款用途栏注明“某人认购某信托计划”。汇款原件是确认成功加入信托计划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最后,投资者需向信托公司提交经投资者本人确认的身份证件、汇款、回款账户证件及汇款单复印件,信托公司收取上述资料并确认认购资金、认购费到账后,即通知托管银行将投资者的信托资金认购为信托单位,并在阳光私募基金认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向信托基金认购人寄送信托公司盖完章的合同,以及信托加入确认函等文件。至此,投资者认购阳光私募基金流程完成。 城市模式 1.深圳模式 深圳模式,就是指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为开放式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受益人是统一的,且没有保底承诺,投资者需承担全部市场风险。此种信托计划在深圳市场发行较多,故称深圳模式。 这种模式,不保本,不承诺最低收益,风险完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符合阳光私募基金高风险、高收益并存的特点。 2.上海模式 上海模式,是指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为结构式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受益人分为优先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前者为普通投资者,一般保证一个固定的目标收益率;后者一般就是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投入一定规模的自有资金作为优先受益人的利益保障,但同时也拥有提取超额收益的权利。这种模式比较适合风险偏好保守的客户,因在上海市场此种方式信托计划发行较多,故称上海模式。 这种模式,将受益人分为一般受益人和优先受益人,信托计划终止以亏损完一般受益人本金为限,是典型的承诺保本型,但与我国现行法律存在冲突。 3.云南模式 云南模式,是指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中,受托人与管理人为一人,信托公司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的同时,也是管理人,无投资顾问公司,这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因为此模式只有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一家采用,故称云南模式。 这种模式,当管理人与投资者利益不一致时,投资者利益往往被牺牲,而且,这种模式下内幕交易发生的频率更高。
2022.10.05 19:50:11 · 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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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5 19:51:08 · 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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