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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保本周期内,本基金为认购本基金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认购保本金额为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内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利息之和。在发生保本赔付(如果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与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于持有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履行保本赔付差额的支付义务。(提示:投资者需要在认购期认购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基金并持有到期,才能获得认购份额保本的权利。如没有持满一个保本周期而赎回或转换转出,或者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后申购或转换转入,均无法享受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