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同时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