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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采取现金分红方式;每年进行一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基准日为上一年度12月31日;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超出基金份额面值的部分将全部予以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以上为概要,详情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相关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