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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私募基金的成立条件?
2023.09.02 09:01:02· 风雨中凌乱 浏览19次
1条回答
1F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3、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2023.09.03 05:51:35 · 娄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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