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30%-80%,其中投资于红利股的比例不少于股票资产的 80%、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债券等其他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20%-7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