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主要包括定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两大类:(1)定期报告: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日内公告。年度报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90日内公告。季度报告: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公告。基金净值公告:每开放日公布前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净值。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公告。(2)临时公告:基金发生重大事件,应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予以公告。比如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变更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变更高管人员、重大关联交易、基金费用的调整、收益分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