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收益法主要是根据估值日,以公开发布的相应行业指数的日收益率作为该股票的收益率,并进而计算该股票当日的公允价值。
此方法相对公允、简便,较多考虑了系统性风险,便于投资者监督。
2008年09月16日,证监会于9月1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主要是对目前长期停牌的部分基金重仓股估值进行了重新规范。要求9月16日起,基金根据新的估值政策调整基金净值估算。政策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核心意见有两点:
(1) 停牌股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对停牌股公允价值的调整办法并未作明确规定,而是要求基金公司自行确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提出了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市场价格模型法,以及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等各种估值模型,供基金公司参考。
金斧子,为您提供专业投顾服务,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