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员工股:
为进一步增加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吸引员工关注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激励人才、稳定人才,提高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使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相结合,真正实现公司与员工双赢,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在公司内部实施员工股。
员工股实施范围原则上包括除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高层管理人员以外的所有正式录用人员,每年实施比例不超过员工总数的40% ,具体人员范围由董事会确定。
投资股:
指发行公司的经营稳定,获利能力强,股息高的股票。
对于信用社中的投资股。投资股是由社员中具有一定条件和实力的在资格股金外投资形成的股份,额度由投资人自行确定。社员持有的投资股可凭投资份额取得投资分红,并承担风险。投资人根据投资股权多少确定投票权,以强化对农村信用社的约束、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