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最基本条件包括: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个人和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职工,可以申请贷款。借款申请人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有合法有效的购建住房证明材料; (四)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保证人; (五)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条件。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除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外,还应分别提供下列材料:(一)、购买商品房申办公转商贷款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复印1-19页2份,1-6、14页2份 ) 2、30%以上的首付款发票(验原件,复印4份)3、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验原件,复印4份)4、借款人及配偶等**产权共有人有效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验原件,复印4份)5、借款人及配偶等**产权共有人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验原件,户口首页、本人页复印4份)6、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复印4份)未婚人员提供未婚证明(原件4份)7、收入证明(公积金统一制式的收入证明原件2份、合作银行统一制式的收入证明原件1份)8、个人信用报告(原件2份)9、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二)、购买二手房申办公转商贷款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存量房买卖合同(验原件,复印4份) 2、存量房交易资金首付款监管存款凭证(验原件,复印4份)未实行存量房资金监管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验原件,复印4份 )3、房屋评估报告书(原件4份)4、借款人及配偶等**产权共有人有效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验原件,复印4份)5、借款人及配偶等**产权共有人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验原件,户口首页、本人页复印4份)6、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复印4份)未婚人员提供未婚证明(原件4份)7、收入证明(公积金统一制式的收入证明原件2份、合作银行统一制式的收入证明原件1份)8、个人信用报告(原件2份)9、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拆迁安置房: 1、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 2、房款与补偿款差额证明。 (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规划许可证; 2、土地使用证; 3、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预算。注:大修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质量鉴定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证。(五)装修住房:1、装修合同、装修预算;2、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3、被装修住房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市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提供的贷款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评估,对借款人的资格、资信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具体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