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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借款人应向受委托银行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受委托银行报送公积金中心: (1)《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2)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3)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担保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共同还款承诺书,同意抵押承诺书、担保书; (4) 婚姻状况证明; (5) 商品房购房合同; (6) 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7) 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担保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8) 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房产查询证明; (9) 公积金中心要求借款人提供的**材料。 2、二手房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贷款申报资料 借款人应向受委托银行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受委托银行报送公积金中心: (1)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2) 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3) 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担保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共同还款承诺书、同意抵押承诺书、担保书; (4) 婚姻状况证明; (5) 商品房购房合同; (6) 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7) 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担保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8) 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房产查询证明; (9) 公积金中心要求借款人提供的**材料。 另外,需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定的房地产评估公司(查看)出具的交易房产价值评估报告原件一式两份,卖方身份证、未办理过户的交易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按照《济南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暂行办法》进行交易的存量房贷款,应提供《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和《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原件及存入《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约定银行帐户的首付款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