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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种类: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低息发放的一种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是在本市交纳住房公积金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干部、职工。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1)在本市有合法的居留身份;(2)有稳定的职业收入,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3) 按规定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4)有相应的住房公积金作担保; (5)有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30%作为首期付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形式: 我中心所采用的形式主要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担保和房产抵押担保。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5年(含5年)为4.77‰,5年以上5.22‰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1)借款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中心所要求的有关资料; (2)中心确定受理,并审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 (3)中心与银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4)中心通知银行将款项直接转入借款人购房单位专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 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即月均还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