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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1 、职工在济南行政区域内变动工作单位时,调出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跨行转移凭证”、单位证明。2 、职工因工作关系调出济南市时,持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转移证明、单位证明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办理程序1 、职工在济南行政区域内变动工作单位时,办理同行内转移的,单位经管人员持 “住房公积金行内转移凭证”、单位证明直接到银行办理转移手续;办理跨行转移的,需经单位经管人员持“住房公积金跨行转移凭证”、单位证明先到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再到银行办理转移手续;2 、职工因工作关系调出济南市时,持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转移证明、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和单位证明,到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经管理中心办理审批同意后,再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转移。3 、职工因工作关系调入济南市时,持单位证明、济南当地公积金缴存账单(需银行盖章)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开户转移证明,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再到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