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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提供的资料1、购买自住住房(经单位核实并盖章的书面申请、购房款收据、购房合同)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红线图、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质量技术鉴定、建房贷款合同贷款建房的提供此项)3、大修自住住房(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房屋所有权证)4、销户支取(离退休证明、户口迁出本县或出境定居证明、丧失劳动能力、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或分次领完失业保险金后、死亡证明)注:a)以上证明只需提交复印件,但必须同时验证原件。 b)购买自住住房的,若已经办理房屋所以权证而无法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验证的,可只提交复印件,但要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若以贷款方式购房的,还需提交借款合同。 c)销户支取只需提交其中一项的证明。(二)支取流程图个 →提出申请附以上材料→ 单 →报审支取→ 住房 公积金 人 ←领款支付给职工 ← 位 ←单位结算← 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