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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借款人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根据公积金缴交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 纯公积金贷款额=(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A+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12×贷款期限2013年6月开始已将还贷能力系数从过去的0.45调整为现在的0.15,计算后的可贷款额度随之降低。 据此计算,假设可贷款年限为20年,每月个人缴存公积金200元,缴存的比例为20%。 调整前,其贷款额度为:(200÷20%×0.45+200)×12×20=156000元 调整后,其贷款额度为:(200÷20%×0.15+200)×12×20=84000元 调整前贷款额度为调整后的1.8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