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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新购房屋价值、抵押房屋价值、家庭收入及资信调查情况等几个方面综合确定。1、贷款额度按借款人夫妇双方月工资总额的3O%乘以贷款总月数来确定,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妇双方月工资总额的3O%2、每户可贷款额度:购买商品房的,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值的80%;购买二手房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值的70%。借款人如果以国库券、银行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押,贷款额度加贷款利息不得超过证券价值的90%。3、职工在前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且又购买住房的情况下,可按新的贷款额度标准再次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