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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众所关心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是怎么样划分的呢?《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可以给您相应的解答,自实施以来它促进了大多数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实行了分级管理,动机就是希望能够帮助投资者远离高风险“雷区”在客户这方面考虑,目前根据《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针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级,由低到高分为至少五个级别,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细分。而在理财产品这方面考虑,对于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个顾客销售起点金额不可以少于50000元人民币;对于风险评级为三级和四级的理财产品,单个顾客销售起点金额不可以少于100000元人民币;对于风险评级为五级的理财产品,单个顾客销售起点金额不可以少于200000元人民币。那么对理财产品风险等级进行评估有什么意义呢?《办法》规定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须要遵循风险匹配原则,严禁误导客户购买与其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所以投资者要做的就是首先了解自身的财务状况如何,明白自己的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以及收益流动性方面的需求,一般来讲资金充足而且对高风险不畏惧同时具备较强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如果目的是追求较高收益,可以去购买风险较高的理财产品;对于手中闲钱有限无风险偏好且风险承受能力较差的个人,就应该去购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对产品的收益预期要求较低而对流动性要求较高的个人,建议购买低风险易变现的产品在急需资金的时候可以快速将产品赎回;对流动性要求较低的投资者则可以考虑购买期限较长的产品。现在银行多已经对理财产品分级管理。如在招商银行网站上,所发售的理财产品均注明风险等级,从“极低”、“低”、“中等”、“较高”至“高”依次分为5级。而民生银行则采用数字分级,从1级至5级风险逐渐递增,该行同时规定,网上银行可预订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1、2级,风险等级为3至5级理财产品需要到营业网点办理预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