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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信托产品设计为开放型,投资人可以随时认购,享受到一定的消费权益。从消费的权益来说,每个人的消费量是不断变动的,所以每一个人都不一样。消费信托属于事务管理类,而事务管理类是单一性的,因为每个人的消费喜好和消费习惯不同,所产生的每个个体客户想要的商品或服务类型都不一样。即使客户开始加入消费信托是因为对于某个产品的共性喜好,但也会随着每个人消费权益的变动导致受益权利发生变化,因为每人每天消费量不一样,而且随着多个消费信托产品的采购每个人的消费内容将会出现极大不同。因此,针对这种个性化需求和需求变动进行管理的消费权益信托,其信托目的是为了在有保障的信托管理前提下获取个性化的优质消费并有效降低消费风险,个性化信托只能构建在单一信托的法律框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