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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信用证项下贸易收汇如何核查?
2019.05.11 13:14:41· 炒概念股 浏览18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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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际收支申报的有关规定应申报为货物贸易的转让信用证项下收汇应进入企业的待核查账户,按规定接受联网核查。转让信用证项下贸易收汇,银行应当根据转让信用证相关约定判断款项归属,并按照“谁口谁收汇谁核查”的原则进行解付,其中属于第二受益人的口收汇应直接划转第二受益人的待核查账户。属于第一受益人佣金/差价收入的,经外汇局核准后,可以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转。
2019.05.11 23:49:52 · 吕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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