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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保险期间内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事故时,请拨打保网客服热线4008528528,提供您的电子保单号、身份证号码、并说明事故经过。请您按照就诊须知、报案须知、申请须知进行索赔: 一、就诊须知 1、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请您到合同约定的医院(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 2、如遇到急诊情况下,可以到就近的医院进行先行处理,24小时之内在转到合同指定的医院。 3、就诊的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原始收费凭证、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证明等就医相关材料,以便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申请。 如需理赔咨询或理赔协助服务,请拨打保网全国服务电话:4008528528。 二、报案须知 1、出险后,请第一时间向保网进行报案。一般情况下,发生普通就医治疗的请您48小时内进行通知,发生意外身故、残疾等重大保险事故的,请您在24小时内进行通知。 2、通知内容为出险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出险地点和出险情况以及联系人等信息。 3、通知方式可采用电话4008528528报案方式进行。 三、申请须知 1、申请理赔时,请您通过保网索要“申请理赔需要的资料”或参照第四点“各类理赔申请所需证明材料”。 2、通过保网向保险公司索赔,可以获得保险公司为保网客户提供的绿色理赔通道服务,还可以获得保网的“理赔无忧”保障。 3、领款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保险公司将通过财务系统直接向您所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支付,需要您提供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信息,以便公司及时进行处理。 四、各类理赔申请所需证明材料 1、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赔付案件: ①、保险理赔申请书、电子保险单; ②、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③、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④、病历(含首页)/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或住院证明)(适合有住院情况); ⑤、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发票原件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药品清单); ⑥、意外事故证明(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投保单位出具,或者个人拟写); ⑦、不能提供医院资料的原件时候: * 请提供相关复印件和社保费用结算清单(适合社保已赔付); * 请提供相关复印件和保险公司理赔报告单(适合其他保险公司已经赔付的); ⑧、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2、意外残疾、烧伤保险金赔付案件(含公共交通) ①、保险理赔申请书、电子保险单; ②、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③、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④、医院或其他合法的鉴定机构出具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烧伤程度鉴定书》; ⑤、意外事故证明(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公共交通承运人开具证明,或者投保单位开具,或者个人拟写); ⑥、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意外身故赔付案件(含公共交通): ①、保险理赔申请书、电子保险单; ②、身故受益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的清晰复印件; ③、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死亡证明(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提供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 ④、如需要委托一名受益人办理,提供受益人委托证明(授权委托书)(需公证); ⑤、所有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需公证处公证,表明本案中都有哪些人有领取理赔款的资格,有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所有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⑥、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公共交通承运人开具证明,或者投保单位开具); ⑦、如果有送去医院抢救:提供送医院抢救过程中的相关病历及检查报告等资料; ⑧、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