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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医疗手续的农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如何结算和补偿?
2019.07.03 13:33:39· martian 浏览67次
1条回答
1F
办理异地医疗手续的参保人员在约定医疗单位和经转诊同意后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基金不予预支。参保人员在出院一个月内由本人或直系亲属、委托人持参保人员的医疗证、医疗卡、医疗费用原始票据、费用清单、异地就医申请表、出院小结、外地医疗机构的门急诊病历和直系亲属或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结报。特殊情况在保险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每年3月31日前)申报补偿,逾期不予受理。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期间其医疗卡在本市结算功能暂时冻结。
2019.07.03 23:51:46 · 顾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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