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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宣告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撤销的,依据人民法
2020.08.24 17:41:42· jiankang 浏览20次
1条回答
1F
答:不能,必须由申请人(公司)主动提出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因为《公司法》第22条规定“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2020.08.25 21:52:08 · 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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